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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6 17: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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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淬火加热规范的选用+ u& O# ]$ w9 n, k# _$ K
1)淬火加热温度 选定工件淬火加热温度的一般步骤如下:
$ U2 f' H" ^5 v2 I# \# y- r ①根据工件材料,从有关手册或有关资料上查得工件的淬火加热温度。例如45钢工件的淬火加热温度,从手册上查得为820~840℃,OCr23Nil3钢工件为1050~1150℃。
7 U, f4 ~* R; n) `$ I 上述示例说明,材料的淬火加热温度可在一定范围内选择,但不能作为工件的正式规范。
& s% H9 m" y( B6 K6 S ② 根据工件技术要求、工件尺寸、形状和用途,从查到的淬火加热温度范围内来选择可供操作的淬火加热温度范围。
7 l2 l: B, E5 | 例如,将45钢的淬火加热温度范围划分为820~830℃和830~840℃两个较窄的温度段,并将前者称为偏下限温度、而将后者称为偏上限温度。当材料的淬火加热温度范围较宽(如Ocr23Nil3钢)时,可将其分为偏下限温度、适中温度和偏上限温度3个温度段。: M( K5 m4 \ e- f \
在工件的力学性能中,强度和韧性占有最重要的位置。实际操作时,对强度和硬度要求较高的工件,应选用偏上限温度进行淬火加热;对韧性要求较高的工件,应选用偏下限温度进行淬火加热。
( e, r+ r* b2 c7 D 小规格工件本身具有的强度较低,如果工作过程中还要受到较大载荷的作用,则在保证其强度、硬度要求的同时应具备一定韧性,以防止产生变形或裂纹,这种情况下工件应采用偏下限温度加热;大规格工件的淬透性较差,为达到相应的强度、硬度要求,应采用偏上限温度加热。* T4 A* e* B" n1 t# @4 ~
淬火和回火规范对于刃具和模具的性能具有最显著的影响。为了满足强度、硬度和韧性要求,防止淬裂、变形、脱碳、软点等热处理缺陷产生,则要选定合理的淬火规范和回火规范。受冲击载荷作用、形状复杂和薄壁的工具,最好采用偏下限温度加热;要求硬度、耐磨性和耐热性的工具,应采用偏上限温度加热。
$ r8 I+ k3 ]2 b; n+ o ③ 通过试淬确定出适合于该种工件的淬火加热温度,因为工件的淬火效果与加热设备的具体情况有关,因此大批量工件正式淬火前一般要试淬,另外为保证工件淬火质量,还应按零件设计图上的热处理技术要求对试淬的工件进行质量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最后选定工件的淬火加热温度。
( K _' ^. ]0 W5 Q0 g4 ^8 @ 试淬的目的在于提高淬火加热规范的可靠性,但因有产生废次品的危险可能,故不适用于大工件的试淬处理。处理大工件时,通常可取上限温度直接进行淬火加热。此外,在处理质量要求不高的一般件时,也可不试淬。& s( ~0 m5 s2 T6 B
2)淬火加热时间 工件淬火加热时间由升温时间和保温时间构成。升温时间是指工件表面达到淬火加热温度的时间。保温时间又由均热时间和有效热处理时间组成。均热时间是指工件心部与表面温度达到一致时的时间,这个时间随工件尺寸而变,通常不能测量。有效热处理时间则是工件的材料在淬火加热温度下完成组织转变所需要的时间。
) m4 M" a; C' t/ K1 b+ a* D 大工件的升温时间和均热时间长,小工件的升温时间和均热时间短。因为工件越大、装炉量越多时,温度计指示温度与被处理工件实际温度的差异也越大,即存在热滞后时间。
7 u* s" F# {/ B5 m0 J' A 在淬火加热温度下,碳素钢和合金结构钢的奥氏体转变是在瞬间完成的,因此其有效热处理时间接近于零,对于过共析的高碳高合金钢(如高速钢),当基体奥氏体化后,由于碳化物溶解不充分奥氏体不能均匀化,则不能达到淬火硬化的效果,故应该有一定的有效热处理时间。根据资料介绍,这个时间一般不超过1min/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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