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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7-6-28 01: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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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上海
谢谢弯弯月热情参与,实际上不仅是20801中诉及了这些问题,我查过更一般的标准,GBT 18346-2001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也是这样说的,只是所有的语言都那么拗口,我可以根据标准找出某机构不是第三方的理由,但是却不知道如何证明某机构是第三方。) `7 Q; g: n: |7 z) |( f G
- L' Y, b; b: H/ Z. x: s
特别是《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认为监理就是代表业主利益的,虽然行业不同我可以反驳,但设备监理的法律地位,我到现在也找不到权威的文件可以表明其独立性,这问题太头痛了! U: ^1 N9 z% @( U
- a; e. |/ ]9 B' w不过从独立性的角度考虑“锅检所”应该无疑是第三方,但是他毕竟是行政职能部门,是压力容器的特殊性而存在的,如果不是压力容器就不存在第三方了吗?这显然也有问题。: v1 n- {4 j% {1 U5 l' W
( Z, P$ R& |1 ?# x& O: Y2 _所以个人始终觉得更一般意义的第三方应该是监理,是不是压力容器都可以有监理,在压力容器方面,法律规定锅检所必须监察,所以不应该作为一般广泛意义上的第三方。* a+ n& d2 l; p(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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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有人套用《建筑法》的话,监理就被否定掉了!: A$ G+ u+ X" c+ N. |6 z1 m
. y& C) A8 }1 W' a/ R- m( {3 j! a我想讨论有结果固然是好,不过没有结果的讨论也一样是一个学习交流的好机会,毕竟理是越说越清,越辩越明的。: l) b6 h6 W, ]9 z! s
3 t( v4 M. o1 t. W1 z8 P# Q谢谢所有参与者的热情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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