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07-9-16 08: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报考条件
/ i: m! ^! {* C; B& q
7 q7 _- a3 S! e7 J0 k, B: o) \ 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除此之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 L/ ~1 t3 W) @4 ~& a
# g) s) m& @2 k3 p(一)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8 Q3 Q- a* t+ c2 B; W, T
(二)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0 _2 n* c1 M5 i4 J1 O& U- l) o0 r% @5 ?, `# W, ?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5 ^ y. _: G! L* J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 w' p `. x" Q% O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7 T# }) ?: W( o: h' O, K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 f* M2 M5 K" s5、取得博士学位。 ( X3 D0 k% }( V/ V, z
6、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即2001年1月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 m3 Z5 {" G7 k( W: T/ C
/ N: e, I; F | _2 \, k
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3 j* u2 v7 f8 t
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