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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1 13: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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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辽宁铁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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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line"(直线)命令,当命令行提示"指定第一点:"时,命令行键入"tan"回车(也可以在"对象捕捉工具栏"上点击"切点";或用"Ctrl+右键"或"Shift+右键"或"Shift+Ctrl+右键"弹出"对象捕捉菜单",在菜单上点击"切点",等等),将鼠标移到圆上预计的切点附近,圆上会出现"递延切点"标识及提示.点击鼠标左键确认第一点(无论直线的第二点在哪里,直线都将以与圆的切点为第一点).命令行提示"指定下一点或 [放弃(U)]",在命令行键入"@100<45",回车即可.在指定第二点键入的内容中:"@"表示"相对坐标",即后面输入的坐标值是以上一点为原点的坐标值;"<"表示输入的坐标值为极坐标,"<"前面的"100"为长度,后面的"45"为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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