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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 18: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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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容规第3条第1款(监察条件之一)对接受容规监察的容器规定的压力判据为最高工作压力pw,且pW≥0.1MPa。2 w0 d, I3 i! ~# k& c+ S
容规第4条(容器划类规定)细则部分为“压力容器划类方法”。若单独使用,也容易实施对容器的划类操作,但划类方法中对容器规定的压力判据为容规附件一中规定的设计压力p,且p≥0.1MPa。
" F( H7 v2 |- \7 ^' M* }0 t9 e 上述2种压力判据的最小值虽然在数值上彼此相等,但在一个法规中把它们相提并论是欠妥当的。由于各自在容器中的作用不同,即使按同一性质的压力来对待,其二者在同1个容器中的数值也是不可能相同的。其次,在同1个容器中,把2个作用不同,数值也不相同的压力相并论,就等于容规同时赋于了2种压力用以确认监察压力或类别划分压力。大家知道,最高工作压力是正常工作情况下,设备顶部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而设计压力是以设定的容器顶部最高压力与相应的设计温度共同作用作为设计载荷条件来确定的,其值不低于最高工作压力,由此可知,pW≤p。6 t* l+ e0 x1 K: U3 u
在压力容器常规设计中,为满足容规中为保证容器在生产过程中安全运行,以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这一基本要求,绝大多数情况下,设计者都是用p>pW来设定设计压力的,因为作为容器载荷条件之一的设计压力,若p=pW,就等于主要受压元件的设计采用了设备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极限载荷。这样,一是与容规保证安全的基本要求和所要达到的监察目的不相符,二是对正常工作的容器,将其安全裕度被限定在极限范围或可能出现的最高工作压力与正常工件压力二者间仅有的一个极小差值范围内。设计者只要制定出完善、齐全的容器加工制造100%无缺陷技术条件,便能使设计质量得到保证。但对容器加工制造者来讲,这样就显得太苛刻。且对容器使用者而言还有是否可用,以及运行控制方面的问题。并且,从设计的合理性与经济性分析,也不尽合适。其三,根据多年实践证明,压力容器按常规设计(p略大于pW)是绝对安全的,并且加工制造比较容易,其费用也较低。其四,容规中也没有把最高工作压力pW与设计压力p等同为1种(个)压力,说明它们二者是不相同的。当然,也有p=pW的压力容器设计的例子,但极其少见,并且,此类容器也仅限于盛装纯液体(无毒)的压力容器。
9 l" F3 H% S9 c% ~! N: s 由于容规对监察范围与类别划分规定的压力判据不一致,故在压力容器设计中,对监察范围认定与类别划分很难做到合情合理与准确无误,下面用几个实例来说明。5 a5 n) m+ s# Q& s& @
(1)有一介质为空气的小型立式储气罐,最高工作压力pW=0.095MPa,设计压力p=0.11MPa,最高工作温度tW=40℃,设计温度t=60℃,容器内直径DN=0.8m,体积V=0.7m3,按容规第3条第1款判定,其最高工作压力pW=0.095MPa<[CM)]0.1MPa,属于不受监察容器,也不必对其划类。但是按照容规第4条第1款来衡量,其设计压力p=0.11MPa>0.1MPa,应划为第一类压力容器,于是该容器成了有类压力容器,应无条件接受容规监察。推而广之,不管该容器的结构尺寸怎样变大,从监察条件与划类方法两方面来衡量,均与以上分析的结果相同。
r2 U, ~8 g4 N (2)所有条件均同例(1),若将储气罐中的空气介质变为易燃介质(如乙烯)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如二氧化硫),按照容规第4条第2款(2)之规定,该容器又属于第二类压力容器。
: p" | g% L9 y( G* r5 t# M (3)将例(1)中容器内的工作介质由空气改为毒性程度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如氯气),再把容器结构尺寸按下列参数变动:容器内径由例(1)的DN=0.8 m改为DN=1.5m,体积由例(1)中的V=0.7m3改为V=2.2m3,则因为pV=0.242MPa.m3>0.2MPa.m3,按容规第4条第3款(1)之规定,该容器又被划为第三类压力容器。+ r$ G& J9 Y# W# h0 ~) H
以上3例的最高工作压力pW=0.095MPa,均小于容规监察压力,属于无类压力容器,但以容器划类规定按设计压力p作逆向衡量后,不但都成为有类压力容器,而且例(3)中的容器还被划分为第三类压力容器。7 p" K) ~# g- I3 E( n
压力等级对容器划类影响:7 M. O' B' N, y
压力容器划类依据之一为容规附件一中规定的压力等级,其以设计压力p值的大小来判定。如前所述,在压力容器设计中,一般都是p>pW,而按照容规第3条第1款(监察条件之一)将容规监察压力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pW,而如何以最高工作压力来划分压力等级未作任何交待。对接受容规监察的压力容器,其压力是决定容器类别高低的重要依据之一。当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和设计压力均处在压力等级分界压力两边缘的情况下,对其压力等级的界定在准确性方面就很难把握。用容规监察压力来界定压力等级时,容器的划类压力等级就低。相反,用容规划类压力p作压力等级界定时,容器的划类压力等级就高,下面用2个例子来说明。
4 `, ~0 d* N: ]3 f" x Q (1)有一介质为氮气的储气罐,pW=1.5 MPa,p=1.61MPa,其它工作条件、设计与结构尺寸等参数均符合容规监察范围与容器划类规定,若以最高工作压力pW=1.5MPa作为该设备划类压力判据,参照设计压力等级划分规定,应划为第一类压力容器。但按设计压力p=1.61MPa作为划类压力判据,按容规第4条第2款(1)规定,容器应划为第二类压力容器。
* L! B1 J# N$ J) W* b (2)有一压力容器,pW=9MPa,p=10.5MPa,其它工作条件、设计与结构尺寸及介质完全与例(1)相同。(1)后一种情况, 由例若以最高工作压力pW=9MPa作为压力判据,应划为第二类压力容器。若按设计压力p=10.5MPa,又被划为第三类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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